近日,省應急管理廳等八部門聯合印發(fā)《河南省防范化解尾礦庫安全風險工作方案》(以下簡稱《方案》),提出從2020年起,河南在保證緊缺和戰(zhàn)略性礦產礦山正常建設開發(fā)的前提下,全省尾礦庫數量原則上只減不增,不再產生新的“頭頂庫”。到2022年底,全省尾礦庫數量減少10%。
據省應急管理廳相關負責人介紹,此次工作的重點任務是健全安全風險責任體系、有效管控尾礦庫安全風險、嚴厲打擊違法違規(guī)行為,全面提升河南尾礦庫本質安全、環(huán)保水平,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。
《方案》明確,尾礦庫企業(yè)法定代表人和實際控制人同為本企業(yè)防范化解安全風險第一責任人,對防范化解安全風險工作全面負責;嚴格控制新建獨立選礦廠尾礦庫,嚴禁新建“頭頂庫”、總壩超過200米的尾礦庫,嚴禁在距離長江和黃河干流岸線3公里、重要支流岸線1公里范圍內新(改、擴)建尾礦庫。
《方案》提出,對于前期已采用隱患治理方式進行治理,但本質安全水平沒有提高的“頭頂庫”,需在2021年底前完成治理任務。嚴禁在尾礦庫下游1公里范圍內新設置居民區(qū)、工礦企業(yè)、集貿市場、休閑健身娛樂廣場等人員密集場所。
在加強尾礦庫閉庫治理方面,《方案》要求,運行到設計標高或者不再進行排尾作業(yè)的尾礦庫,以及停用時間超過3年的尾礦庫、沒有生產經營主體的尾礦庫,必須在1年內完成閉庫治理并銷號。
為全面管控風險,完善尾礦庫應急管理機制,《方案》提出,2022年6月底前,尾礦庫要建立完善在線安全監(jiān)測系統(tǒng),并確保有效運行。
《方案》還要求,各地嚴格履行“打非治違”領導責任,突出打擊無主庫管理、生態(tài)恢復、土地復墾、尾礦回采、閉庫利用等領域的違法行為,對未取得立項及環(huán)保等合法手續(xù)的、違反建設項目安全設施“三同時”規(guī)定逾期未完善相關手續(xù)的、停用時間6個月以上尾礦庫擅自啟動、經整改仍達不到安全生產條件的、非法占用河道的尾礦庫依法予以關閉。(文/銀新玉)